海安市实验小学东校区后勤中心改造项目谈判公告
现对海安市实验小学东校区后勤中心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特邀请有相关经营资质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内容及具体要求
(一)项目内容:海安市实验小学东校区后勤中心改造
(二)施工清单:(详见文字说明、施工图)
1.本项目为改造项目,投标人应认真对现场环境进行踏勘,对施工现场情况和影响施工的因素以及困难条件进行周密的勘察和研究,作出自己的判断结论和估价。清单数量以完成本项目所有功能为准,中标后和签订合同时及施工过程中,投标人均不得以不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增加工程造价的要求。工程实施的困难具有不可预见性,投标单位慎重考虑。施工要求详见文字说明和图纸,项目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全部清运出学校。
2.地砖、墙板等色彩由中标人设计甲方确认,至少出一张效果图。
3.中标人应独立、有效地做好该工程周边的有关群众工作,并充分考虑工程实施范围内外的单位、个人和其他可能出现阻挠施工的情况,若有纠纷发生,由中标人负责。
(三)质量要求: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质保期为1年。
(四)时间要求:
竣工时间:合同签订后18日内完工。
(五)付款方式:工程结束并验收合格后,凭正式发票付合同总价的80%,待质保期结束后付清余款(保修金按国家规定无息返还)。
(六)施工地点:海安市实验小学(东校区)
(七)其它要求:
1.上述费用均应以人民币报价,报价人所报价格应包括工程项目所有费用,且只能有一个报价,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
2.本项目所有材料一次性包干,不再追加,同时投标报价中应包括招标文件未明确列出但为完成本项目应当包括的所有费用。所提供货物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满足本次采购的要求,若所供货物经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认定质量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该施工单位负全责。
3.施工单位必须为交付的所有货物按照国家的相关法规提供免费保修。保修期间产品因质量问题,更换部件及产品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应全部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
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作业人员需服从学校的统一管理。疫情防控措施需按上级主管部门的防控要求执行到位,疫情防控物资及疫情防控措施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时自行综合考虑,结算时不调整。
二、投标报名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1);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2);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3);
注:本次所有报名文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文件概不退回。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总控制价19.8万元,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现场报价,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控制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四、公告及现场勘查相关时间
(1)信息发布时间:2022年9月12日至2022年9月15日
(2)现场勘查时间:2022年9月13日至2022年9月15日
五、报名文件投递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9月15日下午4:30(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海安市实验小学总务处
2.谈判开始时间:2022年9月1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海安市实验小学会议室
六、开标和定标
1.谈判小组将对有效的报价文件进行审查,并公布谈判结果。
2.定标条件:在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基础上进行报价,所报价格必须是合理价格,否则为废标,以总报价最低的商家作为本次谈判成交商。对不中标的商家不作落标说明(未中标单位可自行向我单位咨询相关情况)。
七、成交及合同签订
1.开标后,我单位将现场告知或以电话告知的形式通知中标单位。
2.自中标(成交)公告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按时签约。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相关规定签订施工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八、特别说明
1.参加谈判的单位若认为谈判文件的资格要求和技术要求有倾向性或不公正性,可在报价截止期前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总务处提出。对于没有提出澄清又参与了该项目的谈判单位将被视为完全认同该谈判文件,报价截止期后不再受理针对谈判文件的相关投诉。
2.现场勘查,报送报名文件和合同签订等环节来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学校疫情防控要求。
九、建设单位:海安市实验小学
联系人:顾老师 18962785610
海安市实验小学
2022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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