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聘编外后勤岗位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我校拟招聘编外食堂工作人员2名,派驻学校食堂工作。
一、报名条件
1.初中及以上学历,遵纪守法,思想品德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并已经接种新冠疫苗加强针,无传染病、精神疾病或隐性疾病,身体条件能胜任相应工作强度。
3.服从管理与分工,工作认真负责,有团结协作精神。
4.女性,年龄30~42周岁。条件特别优越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5.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招聘方式
1.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个人先报名,学校根据年龄、学历、工作经验、工作能力等综合测评,择优试用。
2.编外后勤岗位人员实行聘任制、劳务派遣制,按规定年龄退休。试用期两个月,试用合格后与劳务派遣公司(海安志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派遣到我校相应校区;试用期不合格不予聘用。
三、工资待遇
1.享受本地区学校食堂工人同等(档)工资待遇。
2.按规定缴纳五险。
3.其他福利待遇报名时面议。
四、报名考核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2月24日15:00止。
2.接受报名地点:海安市实验小学本部东门传达室。
联系人:苏老师 13962924259 缪老师:18994188258。
3.报名方式: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及可以证明工作经历或工作能力的其他资料,明确表态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4.考核时间:初定2023年2月25日上午9:00,地点:海安市实验小学东校区(中坝南路6号)食堂,考核内容主要为实际操作。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5.本次报名不收报名费。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报名录用人员,学校进行网上公示。
2.其他未尽事宜,由学校校长室解释。
海安市实验小学
2023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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